近期,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举办“2023年新时代‘枫桥式人民法庭’创建研讨班”,全市人民法庭庭长齐聚一堂,就如何传承和发扬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聚焦“转变理念 主动作为 实现超大城市‘枫桥式人民法庭’创建新突破”展开主题研讨。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、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、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余钊飞教授受邀作为点评嘉宾,共话新时代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之路。
余教授强调“枫桥经验”60年的动态发展历史表明,只有从尊重历史经验和自身特色的角度出发,才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行有益的探索。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是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推进诉源治理、方便人民群众诉讼、就地化解基层矛盾、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、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法庭工作模式,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与推动“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”的有机融合。在超大城市推动“枫桥经验”的城市治理模式,要处理好以下关系:人民法院本部和人民法庭的关系、党政机关与人民法庭的关系、人民群众与人民法庭的关系、行业治理和法庭建设的关系、审判与调解的关系、城市法庭和乡镇法庭的关系、传统手段与数字创新的关系、法治与治理的关系、制度与人情的关系、数量与质量的关系。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以自治为基、法治为本、德治为先,三者共同构成“三治融合”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模式。
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“上海高院”
附:余钊飞教授简介
北京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培训基地联合主任
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、西北政法大学义乌研究院副院长
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
北京“枫桥经验”与法治建设研究院执行院长
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
绍兴枫桥学院兼职教授
边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